| 《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7月正式施行,作为一部与《物权法》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办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房产管理局紧密结合“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办法》,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提升房屋登记水平,推进全市房产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一)转变管理理念,找准工作定位。《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是“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并且与房产行政管理密不可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代表的是政府形象。市房产管理局通过扎实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登记工作人员切实转变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从思想上真正确立起亲民、为民、爱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登记服务工作。 (二)坚持登记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登记为民是《办法》确定的原则之一。市房产管理局从服务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出发,本着“为民便民”的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级和环节过多的弊病。市房产管理局登记中心窗口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以优质一流的服务确保外来投资者、基层和群众满意。 (三)抬高发展目标,塑造服务品牌。我市的房屋登记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1988年至1993年的总登记阶段,通过宣传发动、房屋普查、开展普及性的登记发证,房屋登记从无到有,登记意识逐渐普及;二是1993年到2001年,登记主体逐步规范到位,房产管理部门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部分配套法规出台,房屋登记逐步规范;三是2001年至2008年,房地产市场逐步繁荣,房屋登记快速发展,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2005年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在苏北率先荣获“全国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今年7月《办法》实施后,我市的房屋登记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市房产管理局进一步抬高发展目标,打造服务品牌。市局要求各县(市)房屋登记机构要在2010年前完成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2012年前大部分县(市)要达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通过以市带县,市县联动,全面加强业务管理系统的整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实现权属登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塑造房管部门服务新形象。 二、依法登记,凸显亮点,不断创新服务举措 (一)建立“登记簿”,准确记载房屋各项信息。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电脑上快捷查询,市房管局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市区统一规范的电子介质登记簿,准确记载房屋各项信息。《办法》实施后,房屋权属证书就不再是房屋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仅仅是权利证明而已,权利证明与登记簿不一致的以登记簿为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及时到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登记状况,有效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二)实施预告登记,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办法》规定,借鉴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做法,增设了预告登记服务,有效消除房屋交易权属 “真空期”引发的各种纠纷,杜绝了开发商一房二卖、随意悔约的现象。 (三)城乡统筹安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房产管理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规范农民宅基地房屋登记,严肃查处“小产权房”非法转移行为,支持乡镇、农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积极为乡镇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提供优质服务。 (四)扩大登记范围,丰富房屋登记的类型和内容。根据《办法》规定,市房产管理局还增加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新的登记种类,解决了未成年人买卖、抵押房屋登记、外国人申请登记等在实际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同时明确,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管用房等房屋,由开发商在申请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切实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三、精心准备,扎实工作,确保《办法》顺利实施 (一)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市房产管理局先后组织了三批业务骨干参加建设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同时组织了全市所有登记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业余自学、考试竞赛等形式,促进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办法》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制订业务规程,规范房屋登记。市房产管理局已制订《盐城市房屋登记业务规程》,印发各县(市)统一执行。各种登记类型、收取的材料、办证的程序、时限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市级行政区内实现“四个统一”:统一业务口径,统一操作流程,统一业务表单,统一网络平台。市房产管理局还加大对各县(市)登记机构的统一指导,努力促进全市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 (三)开设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服务速率。在积极贯彻《办法》关于简化遗失补证、严格办事时限、提供快捷查询等便民措施的同时,我们提出了取消重复收件、缩短办件时限、开设“绿色通道”的要求,真正实现“流程再造、服务提速”,努力树立房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