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上白纸黑字明明写得清清楚楚,现在时间都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他们还没把房子交给我们。跟他们提违约金的事,他们又不认账了,一直回避我们,态度还不好,真是气人!”几天前,编辑部里接到好几位业主的投诉电话,他们忿忿地对记者说道。 其中一位姓柳的业主,在电话里把他的经历告诉了记者:“我是2007年12月交的全款,在XX广场买了100多平米的房子。签的合同书上写的是2008年10月30日前交房,违约金为万分之二每天。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快半个月了,他们还没把房子交给我们,我们去找开放商交涉,他们一直不理不睬的,回避我们。说到违约金的事情,他们更是态度恶劣,不认这个账了。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开发商,我们十几个业主现在都很后悔。经过几天的商榷,现在终于从售楼处接了电,暂时给我们业主装修用,但是水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有一点很气人,当初来看房子的时候,他们说会在四楼建一个空中花园,还说全盐城只有它们家有这个设计。我们很多业主就是看中了这点才在他们家买房子的。结果现在房子建好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空中花园。问他们,他们说本来就没有这个规划,别做梦了。但是,他们现在售楼处的沙盘模型上还有空中花园设计,他们这不是骗人嘛!其他的小问题就更多了,平台上的瓷砖只铺了一半,室内阳台、落地窗的不锈钢栏杆也没有,这些都是他们当初承诺的,现在都没有兑现……” 延期交房的现象,在目前市区范围内,已经屡见不鲜。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不可调和的内部因素,有的是工程问题,有的是开放商资金链问题……但大部分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声誉及产品树立口碑,在延期交房的情况下,都会按合同签订的标准给予业主违约金作为补偿。像记者接到的投诉里这样的情况,确实比较少见。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考虑,开放商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处理问题,维护业主权益的同时,也是在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 |